网店卖假五粮液被淘宝“二次追责” 阿里打假获法官专家点赞
2018-01-17 14:19:00  站长网   [查看原文]

1月16日下午,该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一中院认定,许某的售假行为违反《淘宝平台服务协议》,不能以已经赔偿五粮液集团为由而降低对淘宝的赔偿,判决其赔偿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3万元,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1月16日下午2时,由上海一中院刘力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淘宝打假案”开始宣判。

刘力副院长当庭宣读判决书:“许某负有不得在淘宝平台上销售或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的商品或服务信息的义务,其行为违反了2015年的《淘宝平台服务协议》,构成违约……淘宝公司要求赔偿商誉等损失的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对于双方争论的是否应该合并赔偿的问题,一中院认为虽然许某因售假行为承担了一次法律责任,赔偿了五粮液集团,但该责任不同于许某在此案中对淘宝所负的违约责任,一审法院将此合并考量,二审法院难以认同。

一中院认为,打假和净化网络购物环境不单是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平台内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均有规范经营的义务。法院最终酌情确定许某赔偿淘宝损失2万元,改判律师费等合理支出2.3万元。

宣判后,审判长刘力副院长表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基于服务协议的约定进行打假,一定程度上起到净化网络购物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电子商务环境也是营商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本案表明我们司法对打假的力度和决心。”

《2017年阿里知识产权保护年度报告》披露,2017年阿里已经发起12起针对售假卖家的民事诉讼。

去年7月20日,被媒体称为“电商打假第一案”在沪落槌,出售假冒皇家玛氏猫粮的姚某判赔淘宝12万元。目前,该案已获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该案释放了法院鼓励电商平台源头治理假货的司法信号,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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