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根据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19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近1.7亿,约占全国网民的22.5%。海量的小网民也正在遭遇着来自虚拟世界的诱惑,沉迷游戏、成天抱着手机成为不少家长最大的抱怨。
近年来,网络“双刃剑”作用日益明显。一方面,网络可以传播正面声音,宣传科学文化知识,迅速反映社情民意,丰富信息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网络作为“自媒体”,也会使非理性声音、谣言、诈骗及淫秽等有害信息大面积传播。统计数据显示,八成未成年人缺乏全面的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网络威胁不知道如何处置。
因此,网民低龄化,倒逼监管常态化。首先,网络信息主管部门应积极履责,对遵纪守法、积极传播先进文化的用户予以鼓励,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用户给予限制和惩戒。同时,应依法将论坛、微博、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纳入专项许可范围。再者,要建立健全对网络舆情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引发侵害未成年人利益事件的有害信息的监测、预警、处罚等,应该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
特别是要通过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网络道德制约体系,监督网络始终坚持清醒自律的态度。网络工作者,需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始终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将高尚的道德情操内化为职业精神。相关部门应该明确网络信息安全“把关人”的角色定位,在政策上做积极的引导,有必要完善相关法规,对那些挑战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