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食药监局完善食品安全舆情处理工作
2018-01-13 00:00:00     [查看原文]

本报讯 郭冬梅 记者程伯全 发自四川 近日,四川省隆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舆情分析制度以及舆情应对处置制度。

舆情监测制度中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明确食品安全舆情观察员不定期登录本地有影响的网站论坛,及时捕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舆情动向,对收集到的重要敏感信息,认真分析研判、梳理汇总;食品安全舆情观察员认真整理网民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言论,及时上报,保证涉及的部门在第一时间得到网络言论情况,争取工作主动;食品安全舆情观察员发现情况后,在上报的同时,灵活运用身份,积极引导舆情向正确、健康方向发展;对群众有疑惑、有怨言的食品安全舆情,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工作;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向舆情涉及到的非本部门或人员及时通报情况,通过部门间的快速协作,使舆情得到及时的正面疏导和解决。

舆情分析制度中指出,网络舆情信息来源广泛,研判人员应首先占有海量信息,在第一时间监控和搜集各大网站上的所有舆论信息,对这些新闻或帖文进行分析与判断,确定其在舆情事件中可能存在的潜在价值;由于信息来源复杂,舆情分析与研判人员必须剔除虚假舆情,排除其对真实舆情的干扰,防止在新闻转载或跟帖中出现添油加醋现象;通过相关网上信息进行定性与定量的分析与统计,通过网络舆情数据分析,可以得出网络舆情的基本研判结果,并给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处置措施和咨询参考意见。

舆情应对处置制度中提出,根据一定时期网络舆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控,如在重大政治事件、重大节日以及相关事件爆发初期,进行及时的监控与跟踪,从而有效避免食品安全舆情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根据网络规律和特点,对网络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动态性的适时跟踪、及时研究和判断、及时准确地把握网络舆情事件的动态性发展,从而做到对网络舆情事件的监控有的放矢;根据网络舆情研判进行总结,在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发生之后或在发展过程中的某个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评析会,交流食品安全舆情研判决策的成败,在第一时间占领舆论引导的制高点,把握主动权,该解释的要解释,该处理的要处理,及时回应,掌握网络的话语权,引导网络舆论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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