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我校人才培养委员组织召开2017-2018学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人才培养委员会第一届委员、各教学单位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教务处处长许可代表人才培养委员会秘书处首先介绍了委员会筹备和成立的相关情况。按照学校党委部署,人才培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自2016年4月启动,筹备工作组起草了《国际关系学院人才培养委员会章程(试行)》(简称《章程》)。《章程》于2016年7月8日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经2016年11月4日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2017年2月28日发布实施。按照《章程》规定,学校人才培养委员会第一届委员由29人组成。
刘慧书记对人才培养委员会提出工作要求
刘慧书记对人才培养委员会的成立及应当承担的任务作了说明,并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成立人才培养委员会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政工作相关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聚焦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三个问题的具体措施,也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和突出高校“人才培养”的根本任务。二是要明确我校人才培养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作为委员,要牢记习总书记要求,牢固树立党对高等教育的主导和领导权意识,对照《章程》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做好审议、评定和咨询工作,做好各部门、各领域的协调配合,发挥合力,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好我校的“人才培养”根本任务。三是要突出工作目标和核心,即坚持和解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问题,落实上级主管单位对我校工作的要求。
李家兴副校长宣读了第一届委员组成名单。第一届委员会委员范围涵盖校领导、教学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一线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其中,职务委员16名,选举委员13名。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刘慧书记担任,设副主任3名,分别由郭惠民副校长、李家兴副校长和吴慧副校长担任。会议对人才培养委员会下设的教学委员会、学生管理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人员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了建议名单。刘慧书记为选举委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刘慧书记为委员颁发聘任证书
参会校领导和相关委员分别围绕人才培养委员会建设、《章程》解读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建设背景下的人才培养工作建设等主题进行了发言。
郭惠民副校长就人才培养工作发言
郭惠民副校长结合2017年度参与其他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审核评估工作的情况,通报了兄弟高校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的相关进展,并指出我校的改革发展要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和主管单位要求,充分发挥学科专业特色优势,找到适合我们自己的发展道路。
李家兴副校长就人才培养委员会工作发言
李家兴副校长围绕人才培养委员会的工作作了主旨发言。他提出,要从党和国家对人才要求的高度看待人才培养委员会的工作,明确“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以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他还提出,要思考学校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之间的关系,明确教学科研中心工作是为人才培养根本任务服务的工作定位。
吴慧副校长解读《国际关系学院人才培养委员会章程(试行)》
吴慧副校长就《章程》全文的制度规定进行了解读并通报了上级单位对我校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建设任务的要求。她着重解读了人才培养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基本工作任务、委员任职资格和换届要求以及权利义务等。她全文通报了上级单位关于我校学科建设规划的批复意见和建设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赴其他高校参与学术科研会议的情况,指出了我校在期刊和专业建设方面已经取得的成绩。
教务处处长许可介绍人才培养委员会相关情况
赵晓春教授发言
此外,国际政治系教授赵晓春、研究生部主任李文良、信息科技学院副教授周延森和外语学院辅导员张圣洋等委员分别从各自工作角度,谈了对人才培养委员会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国际关系学院人才培养委员会的成立,是我校党委落实中央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落实北京市委和北京市教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人才培养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也是推动我校“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要求的具体实施。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人才培养委员会将按照《章程》规定,聚焦人才培养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助力学校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