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杜小林
文稿:2018年1月8日,高速执法二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某网站上发现名为《大雾天气,垫江到忠县客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网络贴,该贴举报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30垫江到忠县的客运班车在高速公路上随意下乘客,举报内容详实。
发现舆情后,高速执法二支队一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并通过网络图片查找到该违法车辆为忠县友联长途汽车有限公司所属的渝AG2606号车。
1月9日,高速执法二支队一大队向忠县友联长途汽车有限公司进行情况通报,督促客运公司协助调查。经过调查,渝AG2606号车的GPS运行轨迹显示在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30有停驶的行为,与举报情况吻合。当事驾驶人王某在证据面前也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随后,高速执法二支一大队大队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在高速公路封闭路段内上、下乘客的;可以对客运班车经营者,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违规车辆停运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给予忠县友联长途汽车有限公司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忠县友联长途汽车有限公司也对当班驾驶人进行了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