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女生车祸背后网络包车乱象:无营运资质;不签合同不交保险
2018-01-06 07:43:00     [查看原文]

▲北林大学生哈尔滨遇车祸现场,事故车辆车身变形 玻璃破碎。 资料图片

乱象1

旅行社车队含有私家车

在淘宝上搜索包车、拼车等关键词,可查到许多相关店铺,根据出行人数、用车时间,所收费用也各不相同。

很多商铺自称为当地旅行社,然而部分店铺的资质显示为个人认证,也有旅行社客服人员表示,客户所雇佣的车辆都来自其旅行社下的车队,但车队中部分车辆为私家车。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打开一家提供成都包车旅游服务的商家,其显示的资质为支付宝个人认证。对方自称是一家旅行公司,提供成都、四川包车旅游服务。重案组37号探员以游客身份询问其提供包车服务的车辆和司机是否安全可靠时,对方表示车辆都车队的车,车队由私家车主组成,司机驾龄都在5至16年。

据公安部交管局此前通报称,一些客运公司采用承包经营、合伙经营、挂靠经营等方式,许多运输企业只对车辆收取管理费,对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对实际车主及其车辆往往“以包代管”、“以挂代管”、“包而不管”、“挂而不管”,管理教育缺失,造成车辆驾驶人肆意妄为,车辆失管失控现象严重,隐患突出导致事故发生。

如2017年4月29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境内发生的一起死亡12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大客车原为班线客车,事发当日已“维修”报停,但车主却私自招揽旅游包车业务运营,企业对此并未及时发现,最终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2名无辜乘客丧生。

▲网上的各种包车群,经调查其中充斥着大量非法运营的私家车。 图网络图

乱象2

不签合同不交保险

除淘宝以外,聊天群也是网络包车的重要途径。

1月4日,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在聊天群查找中输入关键词“包车”,出现众多提供包车服务的聊天群,这些聊天群提供的包车服务涉及全国各地,部分聊天群成员超过2000人。重案组37号探员随机加入了几个聊天群,并以乘客身份询问包车服务怎么收费,几十位提供包车服务的车主在群内回复。探员加群3个小时内,有近10位车主主动添加探员为好友私聊。期间还有多位乘客加群寻找提供包车服务的车主。

重案组37号探员同意多位车主的好友申请后,这些车主纷纷向表示自己提供包车服务,当探员以乘客询问这些车主的车是个人的还是旅行公司或者出行公司的时候,这些车主均表示是自己的私家车。

探员称想要去青岛旅游后,其中一位车主表示,自己的车是SUV,除了司机还能坐6位乘客。一辆车跟着乘客在青岛和烟台跑三天需要2500元,包括过路费、油费、司机费。

当重案组37号探员询问给不给乘客买保险、路上车辆出现故障或与其他车辆发生摩擦碰撞事故责任由谁承担时,车主称,不会给乘客买任何保险,也不会签订合同,直接缴纳费用即可。发生交通事故由车主承担。

探员得知需要提前一至两天交定金后表示犹豫,车主表示自己跑车每月能挣一万多,不会骗为了骗一二百元的定金自坏名声,并且自己跑了两三年的车,为了满足多人包车需求才特意换的七座车。随后,这位车主把自己的两个手机号码给探员,让探员有需要的时候联系他。

还有一位烟台车主表示,自己的车是普通的5座小轿车,只能坐4位乘客。当探员询问如何收费时,车主介绍说按小时收费,每时20元,另外,每跑一公里还要再加2元,高速费另算。

▲私家车司机通上网络约车揽客。 网络截图

乱象3

私家车服务无保障

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在探访过程中也发现,网络上寻找的私家车包车,在服务、车况等方面,往往没有可靠的保障。

因工作需求,河南周口的马先生常到郑州出差,多选择包车出行。马先生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有一次自己临时接到通知,要求自己第二天早上8点多赶到郑州参加活动。为了准时到达活动现场,马先生夜里11点多联系到一位私家车主,准备夜里赶到郑州,价格为往返500元。

“没想到准备上高速的时候司机以路太远,走夜间为由要求加钱。我不同意加钱,司机把我放在了路边。”马先生说,当时是凌晨1点左右,他只能打车到当地汽车站找个宾馆临时住下,第二天5点多钟到汽车站坐的首班车去的郑州,最后还是迟到了半个多小时。

家住河北秦皇岛的小陆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她告诉重案组37号探员,学校所在地没有直接回家的火车,只能先坐汽车到安徽阜阳。有一次过年放假回家没有赶上汽车,后临时和同校学生包了一辆车前往阜阳。小陆介绍,包的是一辆比较老旧的面包车,车窗松动漏风。当探员询问小陆坐车的时候有没有留意车辆年检证、司机驾驶证的时候,小陆说没有考虑这些。

公安部交管局8月4日曾发布一组数据统计称,2017年以来,全国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旅游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189起,造成87人死亡、37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78万元。

▲私家车司机揽客,安全事项均为口头约定,没有保障。 网络截图

律师说法

网络平台应履行的审核和公示义务

慕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昌松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这是法规规定的网络平台应履行的审核和公示义务。

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网络交易平台审查中,若知道包车经营者没有资质还为其提供平台服务,应与经营者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刘昌松称,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此外,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出行旅游包车 公安部交管局说了这些

●在出行、旅游选择包车服务时,请选择具有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不要乘坐私揽客源的“黑”客车。对驾驶人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接打手机等危害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劝告制止和举报。

●客运车辆驾驶人在发车前和行车途中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要依法安全文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严禁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

●客运企业要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查纠客运车辆驾驶人违规违法运营行为。

●旅行社要依法依规包租具备资质的旅游客车从事旅游活动,并严把安全资质审核关。旅行社导游人员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提示和监督,确保旅游出行平安。

新京报记者 刘经宇 刘名洋

编辑 林野 张太凌

本栏目中的所有页面均系自动生成,自动分类排列,采用联索网络信息采集、网页信息提取、语义计算等智能搜索技术。内容源于公开的媒体报道,包括但不限于新闻网站、电子报刊、行业门户、客户网站等。使用本栏目前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