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0月24日,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党和国家迎来发展的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用“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概括了五年来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回顾五年历程,政法工作在依法治国实践中实现了长足发展与跨越式进步。本文以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这五年的政法网络舆情为研究对象,从舆论环境、舆论心态、舆情类型、舆情处置四个方面进行分析,解读政法网络舆论生态的变迁。本文为上篇,解读五年来政法网络舆论生态的舆论环境、舆论心态方面的变迁。
网络舆论环境篇
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网络治理、网络空间建设和网络安全方面开展了大量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下大力气整治网络违法违纪行为,并出台了相应的网络管理政策。这五年,我国舆论生态发生了历史性深刻变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态势取得根本性好转,网络治理法治化趋于严格,创造了清朗的网络空间,反腐效应持续彰显、新媒体形式兴起、经济进入新常态等社会经济领域发生的新形势,都对网络舆论环境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 网络思潮纷杂,网络治理法治化,意识形态争端处理法律化。
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伴随着网络舆论的传播裂变性与内容碎片化等特点,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了社会思潮传播格局的变化。曾经一段时间,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西方“宪政民主”、“民粹主义”等思想出现抬头之势,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一定程度冲击。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早在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就曾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2016年,最高法院也连发长文批驳西方“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表态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都反映了当前中国社会各领域的复杂性和思想认识格局的多样性。面对意识形态领域日益错综复杂的形势,国家有关部门大力加强网络主流价值观引导,培育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实施“净网”专项行动,持续稳步地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2015年以来,狼牙山五壮士名誉侵权案、邱少云烈士名誉权侵权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例进行宣判,网络意识形态争端屡屡诉诸法律,标志着法律方式已经成为网上舆论“灰色地带”的转化工作和网络思想舆论引导工作的主要途径。
2. 意见领袖退场,敌对势力溃败,网络管理趋于严格。
2010年微博兴起之后,粉丝数千万级的微博“大V”等意见领袖以其号召力成为舆论话题中心,具有主导甚至操纵公共议题走向的“无形权力”,网络舆论一度陷入脱管困境。而自2013年8月的网络治理开始,言论激进的意见领袖受到法律规制,微博“大V”群体的活跃度明显下降。同时,随着微信、直播等互联网新技术平台影响力的扩大,聚焦垂直领域的专业型“自媒体人”逐渐取代“大V”,网络影响力群体被不断更新换代的网络平台分流和消解。此外,少数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借助网络推波助澜,煽动网络民意,但随着政法机关的接连出击,让诸如律师浦志强案、记者高瑜泄密案、北京锋锐律所系列案件、台湾居民李明哲案等事实真相大白天下,有效遏制了此股网络敌对势力的发展。与此同时,《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广大网民面对舆论纷争之时显得更为理性,在诸如毕福剑调侃毛主席、赵薇选用“台独”艺人等舆情事件中,自发谴责并自觉抵制不良舆论现象,这都是网络管理的成效。
☆不过,网络管理总体趋严的“双刃剑”作用也需引起关注,部分信息管制容易触发公众逆反情绪,成为放大危机的导火索,而一些网络规制措施的出台,也可能令社会民意下沉,不利于网络生态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