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信息渠道不畅通、新闻网络不够健全、重要信息未能及时宣传报道、网络舆情监测引导不到位等问题。近日,忻州中院制定下发通知,在全市法院建立了新闻联络员和网络阅评员制度。由中院各业务庭室和有关部门、各基层法院指定专人作为新闻联络员兼网络阅评员,负责与中院新闻宣传处对口联系,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和新闻资料,协助办理新闻发布、记者接待、舆情应对等有关新闻宣传及司法公开事务,从整体上构建起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网络。
忻州中院对新闻联络员和网络阅评员的选报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必须为法院系统在编工作人员,具备一定的政治、法律素养,熟悉计算机、网络信息和新媒体操作,能够回答专业的网民咨询问题。
通知进一步严明了新闻宣传工作纪律,要求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并进一步加大咨询回应、开庭公告、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网上便民和司法公开工作力度。对未履行新闻宣传工作职责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总成绩。
忻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硕才要求,要通过行之有效的新闻宣传和司法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传播司法正能量、唱响公正主旋律、打好舆情主动仗,树立忻州法院系统的良好司法形象。(来源:忻州中院)
编辑:sfedito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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