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复函同意陕西省承办十四届全运会
2016-01-06 00:00:00  国家体育总局   [查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12月29日致函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对《关于批准陕西省作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承办单位的请示》作出回复,同意陕西省承办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1月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这一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在致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的复函中指出: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同意陕西省承办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筹备和举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的经费主要由陕西省人民政府自筹,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场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陕西省人民政府自行负担。体育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充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节俭高效原则,共同组织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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