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说,互联网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推动着社会发展。互联网也成为社会舆论的集散地,社会问题的晴雨表,关涉着国家的兴衰发展。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新媒体思想舆论工作的正道,在于化解负效应,激发正能量,成为治国理政、凝聚共识的助手”,这是我们正确对待网络舆论的重要法宝。
施剑翘案与大众舆论
施剑翘,安徽桐城人。1935年11月13日,她怀揣勃朗宁手枪,于天津居士林将原直系军阀孙传芳杀害。烈女替父报仇,血溅佛堂,军阀殒命等新闻关键词一时间充斥媒体头条,以此为原型的各种文艺作品,更是层出不穷。新闻报道、小说、电影等,抛弃了杀人偿命的法律精神,把施剑翘描绘为柔弱、侠义的英雄。在一片同情的公众舆论中,1936年10月,国民政府宣布特赦施剑翘。学者林郁沁在《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一书中就认为,施剑翘之所以能被特赦,是因为当时社会“情”超越了法治、政治权威,成为主宰社会的重要力量。
网络舆论生成特征
网络舆论是个人或者各种社会群体、社会组织,通过网络表达的情绪、态度和意见的总和。情是舆论的重要元素之一,所以又有“舆情”的说法。不能否认,上述施剑翘案,公众同情的广泛存在,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当今处于社会转型、全球化、网络化等多种因素叠加的中国,社会舆论的生成也有很强烈的时代特点。
1.前提是“公众叙事”的存在。传统的社会舆论往往由社会精英主导,关注的往往是“硬内容”,网络是开放的结构,对参与者没有限制,所以,舆论的内容往往由普通公众主导,话题偏“软”,不够严肃,甚至具有娱乐化特征。
2.网络是产生舆情的公共领域。传统社会,舆论往往被限制在一定的边界范围内;网络时代,舆论全球化了,而且舆论生成的速率大大提升,舆论漩涡一个接着一个。著名学者哈贝马斯认为,权力之外、全民参与、理性探讨、公共利益是公共领域存在的条件,但是他也说“现实世界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很多学者认为网络就是新的公共领域。由于中国社会相对来说,缺少公共表达机制和表达路径,所以,当普通公众面对不利于自己的情况时,网络就成为其诉求的最佳路径,这是促使网络成为产生舆情公共领域的重要原因。
3.产生的方式是碎片化的。当前,不少人认为我们处于“微时代”,以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为代表的“三微一端”,正在主宰我们的生活。微时代,舆论的产生是碎片化的,很多内容都是转瞬即逝的,所以,不少人说网络具有忘记的特征,它总是在追求新奇的东西,前沿的话题,再大的舆论事件,总会很快过去,重新被新一轮的网络舆论所掩盖。
4.存在的形态是冲突化的。网络舆论和传统舆论不同,传统舆论具有导向性,是经过社会精英过滤后,在社会上进行传播的。网络舆论缺少了“把关人”,生产过程基本是由大众主导。从当前来看,官民冲突、特权腐败、社会福利、社会道德等,往往都以冲突化的网络形式出现,内容越具有冲突性,越能引起公众的关注。
网络舆论生成的逻辑
网络舆论是舆论的一种形态,是通过网络这种载体,形成的社会舆论。网络舆论生成有其深刻的逻辑性。一是激活集体记忆。网络是一种链接式存在,它能无限延伸自己的触角。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是最容易勾起记忆的存在。当某一公共事件引起关注时,往往整个社会的集体记忆被激活,这容易导致愤怒、怨恨等情绪的产生,进一步增加网络舆论的强度。二是归因政府行为。公共事件产生后,不管是个案还是公共事件,最后往往归因于是政府不作为,甚至总结归纳到体制、机制问题。三是走向群体极化。不可否认,互联网具有放大社会风险,使事件和态度走向极化的现象。群体极化并非完全都是坏事,但是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们对现实状况的认知。四是争夺话语权力。从本质来看,网络舆论产生的深层逻辑是普通公众对话语权的要求。过去一段时间,普通公众很难表达自己的诉求,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不同利益群体需要表达诉求的渠道,互联网舆论成为实现话语权的最佳途径。
网络舆论的产生与研判机制
由于网络舆论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发生环境的多样化,所以,不少关涉单位尚未知晓,舆论已经传遍天下,这让不少单位和个人谈“网”色变,生怕卷入舆论漩涡。从网络舆论的产生来看,可以分为潜伏期、爆发期、延展期、处理期,理想的状态是在潜伏期就发觉舆论的苗头,及时处理。
在研判方面,首先要注意内容研判,牵涉腐败、公平、公务员、食品安全、教育、住房等议题,要特别关注。其次要注意聚集度。如果聚集速度特别快,往往马上要形成波及全国的舆情事件。此外,还要关注传播主体,一些大V的转发等,容易形成舆论事件扩散的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