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的傲慢与偏见
2015-12-03 01:22:00  百度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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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从党的宣传史可以发现,坚持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一直是我党的优良传统,那么在新时期为什么还要强调舆论导向、建设社会舆情引导机制、传播正能量呢?原因在于,物质文明发展了,还需要“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技术进步了,还有一些杂音在“误导”公众。

从李普曼说起

李普曼是20世纪初著名的新闻评论家、作家,他在舆论学研究方面的建树,具有开山鼻祖式的地位。1922年,他出版了名作《公众舆论》,引领着近百年来的舆论研究风潮。李普曼之前,马基雅维利、卢梭、洛克等也论述过舆论,他们认为舆论是理智的,是社会成员组成共同体后,从蒙昧、落后、野蛮状态进入理智、冷静、具有公共精神的状态。他们认为,每个公民都能理智表达意见,并经过“社会协商”,最终成为影响社会的力量。而李普曼则不同,他的“虚拟环境”的舆论思想认为,我们只是按照世界在我们心目中的“图像”来决定我们的思想、感情、行为;公众舆论的形成跟个体的意识、价值观、立场、利益等相关联,舆论生成可能具有偏见。这就为我们看待网络舆论提供了很好的视角:一方面,网络舆论对提升执政能力、公众素养具有很好的作用;另一方面,网络舆论也具有偏见性、情绪化。

网民结构与网络舆论

为了比较的方便,我们以六普数据和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为例。比较发现,网民在年龄结构、学历特征、职业结构等方面和现实状况差异较大,在这种宏观背景下思考网络舆论我们可以发现,当前主导网络舆论的主体具有40岁以下、学生群体等特征。而考察网络之前的舆论发现,报纸等平面媒体由记者、编辑等人把关,引领社会舆论的基本是社会精英;报纸出现之前,舆论的范围较小,大多是由社会贤达来主导。当然,这种简单的对比,难以解释当前复杂的舆论生成路径与舆论格局,但至少提供了我们认识网络舆论的视角。特别为当前不少领导干部要么轻视网络舆论,要么唯网络舆论的马首是瞻,提供了客观的态度。

网络舆论与社会情绪

通过对网络舆论的长期观察发现,凡是能引起网络舆论风暴的话题,大致集中在这几个方面:一是政治化。比如十八大后的反腐倡廉,以及微笑局长、宜黄拆迁、雷政富事件等,看似个案,实则背后是公众对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的不满,是公众政治情感的集中表达。二是公益性。容易引起舆论风暴的信息很大一部分具有公益性,特别是一些事关公共安全的事件。比如近些年爆发的PX项目、PM2.5等环保事件,都在网络上引起了重大关注。三是底层化。底层化是指网络舆论常把焦点对准一些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的社会群体,如近些年出现的包括拆迁、自焚、维权、性奴等舆论,还有一类比如食品安全等触动道德感的事件,常被称为舆论焦点,进行无底线的炒作。

观察网络舆论的另一个维度是情绪,我们发现具有一些情绪特征的内容在网络上极易传播。首先是愤怒。《愤怒形成的公众意见》的文章作者发现,愤怒在微博上比任何情绪传播得更快。一方面,网络的匿名与众声喧哗好像多了一层保护,就像驾驶中拥有的“路怒症”;另一方面,愤怒只是作为手段而非愤怒本身,也即愤怒作为网民交往的工具。其次是戏谑。哥伦比亚大学亚洲与中东文化研究中心教授杨国斌认为网络事件中,有两种典型的情绪动员方式——悲情与戏谑。网民喜欢利用各种民间语言、图片、隐喻、暗讽、假借等方式,参与网络事件,不仅体现网民智慧,也给传播对象带来一定的愉悦。第三是怨恨。社会怨恨情绪产生的机理之一是相对被剥夺感的存在,不管别人做了什么,批评者总感觉他做得不对。以微博为例,一些部门实施的不论正反的做法,微博平台总能听到批评的声音。还有一种是悲情。比较典型的像“湖南永州少女被迫卖淫案”、“夏俊峰案”。由于受害的一方是“弱势群体”,因此在网络上获得了大量的同情。由于是公民与公权力发生了冲突,人们自然而然地把同情心放在了普通公众身上。这些事件不仅在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并进而影响到现实生活,甚至影响到司法对案件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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