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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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提供了研讨会的论文集。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刘晓花、副教授符万年在论文《政法网络舆情应对难点辨析》中提到:网络立法是净化网络空间的有效保障。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对网络舆情的管理大多制定了法规,网络言论的自由也是有界限的,这个界限一般都是法律。目前,我国规范网络传播的法规有《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编造传播谣言定罪量刑标准,规定六种传谣情形可以入罪。但总的来看,目前我国对网络传播的管理还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明和
原标题:网络言论的自由有界限
昨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与文学研究所所长夏雨告诉记者,本报报道《从“住纸箱房”到“睡猪圈”——对一起网络传播虚假新闻事件的调查》所反映出的问题,学界也已经在关注。本月7日,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的“互联网+与新媒体的法律规制研讨会”上,就有专家提到,网络立法是净化网络空间的有效保障。
夏雨提供了研讨会的论文集。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刘晓花、副教授符万年在论文《政法网络舆情应对难点辨析》中提到:网络立法是净化网络空间的有效保障。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对网络舆情的管理大多制定了法规,网络言论的自由也是有界限的,这个界限一般都是法律。目前,我国规范网络传播的法规有《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编造传播谣言定罪量刑标准,规定六种传谣情形可以入罪。但总的来看,目前我国对网络传播的管理还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明和法规滞后等问题。规范网络舆论需要进一步完善、清理法规,形成系统、有序的法规体系。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聂晓静在论文里提到,就我国目前网络立法的状况来看,虽然已在积极推进,但相对而言,立法的层级较低,还未形成系统性的法律保障体系。要有明确的立法规划,注重多层次的协调配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柏峰作大会主题发言时说,对媒体的管控不可或缺,要依法治理,用法律设置底线;其次还要依靠行业自律,不让媒体失信于人。
检察日报副总编赵信在研讨会总结时提到,法律规制应该让新媒体释放更多的活力,带来整个舆论场的新面貌、新常态、新秩序,立法要有新动向,这样才能让公众更喜欢、更接近、更适应、更享受新媒体。
记者查锴 高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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