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体育文化建设 总局下发通知提出要求
2015-11-17 00:00:00  国家体育总局   [查看原文]

为充分发挥体育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文化协调发展,挖掘体育文化内涵,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促进以运动项目文化为核心的体育文化建设,提升中国体育文化软实力,发挥体育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运动项目文化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及各直属单位,进一步提高对运动项目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转变运动项目发展和办赛思路,在提升竞技体育成绩的同时,注重运动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和历史,提升运动项目的文化内涵;以赛事为平台,宣传和推广运动项目文化,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文化展示和运动项目历史展览,提高观众的观赏水平,扩大运动项目文化的社会影响力,培育运动项目市场发展基础;主动总结运动项目文化特点,提炼运动项目体育精神,形成运动项目特有的项目文化精神和文化符号;推出体育明星,树立运动员和运动项目积极正面的社会形象,通过明星参与公益活动推广运动项目文化,成为体育精神的传播者和体育的代言人;做好运动项目历史资料留存工作,如条件成熟,可建立博物馆(或荣誉室)或线上博物馆,使博物馆(或荣誉室)成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动基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主动开展针对青少年的运动项目文化教育和推广工作,通过举办和组织知识讲座、项目体验、青少年俱乐部和训练营等形式,扩大运动项目文化在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弘扬优秀中国传统体育项目,加强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如拍摄制作专题片、对运动项目传承人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等,加强对外交流,积极推动优秀中国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

《通知》表示,为了加强指导和监督,总局宣传司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各单位运动项目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相关内容列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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