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县检察院四举措应对涉检网络舆情
2015-11-05 14:49:00  百度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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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新闻网讯 近年来,怀化通道县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根据当前涉检网络舆情发展特点,采取四项举措,规范涉检舆情收集应急处置工作,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着力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该院出台《涉检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及处置办法》,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并确定了二名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干警担任网络评论员, 要求网络评论员每天坚持上网浏览,及时收集涉检舆情信息,分析评估发展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负面或重大敏感涉检舆情,网络评论员必须在半小时内向院领导、上级院舆情机构汇报,不断提高涉检舆情及时处理能力。

二是加强风险评估,建立应对机制。针对网络舆情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涉检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根据舆情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以及影响力等,对舆情进行深入分析,将舆情分为特大舆情、重大舆情、一般舆情三个等级,根据不同等级的舆情,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预测,制订相应工作预案,适用不同的引导与应对措施,使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得到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置。

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处置合力。在院舆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内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凡发生涉检网络舆情事件,各内设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强化信息沟通,增进协作,确保人员、措施到位。对外,注重加强与上级网络舆情工作办公室的协调沟通, 对特别重大和特大涉检舆情,在向上级检察机关报告的同时,及时向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报告情况、沟通信息,共同研判舆情,研究制定舆情监控、应对处置、舆论引导方案。

四是坚持公开检务,增强工作透明性。该院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呼声,精心打造立体化公开平台,规范检务公开制度措施,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广泛开展“公诉检察开放日”、“侦查监督检察开放日”活动,推进检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探索联系服务群众新方式,坚持开展“侗戏”普法;加强检察室、检察服务联系点建设,提高服务群众的实效。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开通通道县检察院门户网站,开通检察长信箱。发挥手机功能,向群众发送检察短信,同时,注重利用各类媒体报刊,加强与通道电视台、怀化日报、湖南日报等现代传媒中介的联系,拓宽宣传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畅通检民联系,向广大群众展现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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