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暴力新论
2015-10-20 10:27:00  百度   [查看原文]

提高移动端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近年来,许多重要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都起源于对网络热点与敏感问题的炒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也几乎都与网络舆情恶意炒作、煽动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需要不断提高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

一是加强网络舆论议程设置能力。管理者主动借助移动端的各类平台,掌握主导话语,引导网民的舆论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二是建立网络“舆论发言人”制度。通过建立网络“舆论发言人”,将舆论发言人与网民置于信息相互交流的对等地位,“坚持黄金 24 小时‘说话’法则,及时发布最新信息,第一时间掌控舆论引导权,及时与网民沟通,在互动中澄清事实真相,这是舆论控制和引导的有效途径。” ③

推进网络暴力治理法治化

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而呈现新态的网络暴力,也暴露出我国法律在这些领域的空白。2014年8月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微信十条”,针对提供“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公众号,提出“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注册使用原则。虽然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的推行并不等于全网实名制,但却可以视为全面推进网络实名制的开始。我国有必要尽快立法,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减少失控的“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产生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让移动端成为个人信息泄露重灾区,也急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

除此之外,还必须通过法律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目前,我国法律对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的权责规范不清,事后追责也无从说起。在这个问题上,各地法院的认识很不一致,这也直接影响了司法的统一。因此,必须通过立法明确网民和网站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才能尽可能地减少网络暴力带来的危害,保护公民的权益。

(作者刘社瑞为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硕士生导师,黄诗原为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2012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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