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络为媒介搭建开放平台
2015-09-20 00:00:00  百度   [查看原文]

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十”的思维和技术,促进互联网与检察业务、检务公开、检察为民深度融合,破解检察工作难题、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与进步。

运用“互联网十业务”思维,激发公正司法新动能。即破除传统思维的禁锢,利用互联互通的信息技术,努力延伸和拓展法律监督的时限、地域和空间。第一,创新搭建业务对接平台强化办案。对内利用移动互联网络,开发“检务通”系统,即时处理公文传阅、通知通告等事务性工作;全面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监控。对外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及时发现并督促移送刑事案件线索。第二,强化侦防信息化建设促进办案。主动适应侦查工作重心前移的要求,与公安机关、房产管理部门等多家单位共建基础信息平台,利用互联网对线索进行分析研判。

运用“互联网十公开”思维,营造公信检察新生态。积极发挥互联网普及面广、传播快等优势,创新搭建检务公开与宣传平台,最大限度地与群众“面对面”“键对键”沟通交流,增强鄂城区的检务公开透明度,真诚接受各界监督,实现良性互动。第一,搭建“互联网十”开放共享平台。定期发布鄂城区检察院案件进展情况和检务信息,监测、转办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开展网络普法等,形成强大的鄂城区检察院网络宣传和舆情引导合力。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加强“两微”管理,规范发帖程序和涉检网络舆情处置流程,完善检察新媒体制度。微信平台增设了案件查询、活动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违纪投诉、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第二,提升“互联网十”公开宣传效果。通过鄂城区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官方微博、微信群等,及时公布检务和案件信息动态,回应社会关切。今年1月以来,鄂城区检察院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总量约占全市四分之一,居全市检察系统首位。

运用“互联网十服务”思维,提升司法为民新能力。以服务群众为核心,以线上线下立体化全天候服务网络为统领,注重延伸互联网在检察便民利民方面的探索,实现线上线下的优势互补。第一,拓展网上检察为民服务新途径。与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实体建设同步,在鄂城检察门户网站创办“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集约检务公开、在线申诉、纪检监察、网上举报、法律咨询、行贿档案查询、律师接待预约等服务功能,努力提供网上“一站式”情景服务。第二,注重大数据深度分析与运用。将综合管理等平台资源有机整合起来,尝试建立大数据中心,开发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检委会议事系统、大业务软件分析系统、羁押必要性审查系统等个性化软件,深入挖掘数据资源,为党委政府及检察工作提供深度决策参考。此外,该院还健全检务透明度指数评价机制,以人民群众的感受来检验检务公开的水平。

(作者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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