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展示我局形象,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127号)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网络舆情收集处置。
(一)收集。安排专人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博客、微博客、新闻跟帖,以及传统媒体等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对涉及本单位工作相关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迅速登记上报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处置。坚持以积极回应、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由局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快速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采用积极的方式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二、信息发布风险评估。
(一)评估内容包括:有无涉密信息;有无敏感信息;发布时机是否适宜;内容是否完整、准确;采编信息的合法性及出处是否注明;安全保密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
(二)风险评估时限为2个工作日(公告信息及时评估),经评估后可以发布的稿件,由信息发布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
(三)信息发布人员须据实发布信息,不得私自更改评估后的稿件内容,不得私自发布未经评估的信息。也不得私自发布非我局产生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