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人朋友圈的“叠加”使信息传播相对慢速和产生“远播”效果。尽管一个微信使用者朋友圈中的“朋友”数量是有限的,可不同人的朋友圈是以“叠加”方式存在的。这种信息传播上的“叠加”情况,虽然让一些信息的传播速度相对慢下来,却无法阻挡信息本身的传播,还会后续产生“远播”的效果。
第七,微信中的信息传播作为一种手段,开始出现在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当中。例如,2015年1月11日《中国青年报》刊载的一篇文章写道:“一封微信倡议书在出租车司机的圈子里流传。这份微信倡议显示,让各位出租车司机1月9日上午9点到×××××××××门口‘集体停工’。”类似的例子反映出,微信作为一种通信手段,已经被利用到了群体性突发事件中来。个人微信朋友圈之间的勾连,为这种“利用”提供了基础。
第八,微信舆情表达中的真实性,大大减弱了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在微信的广泛使用中,由于使用者之间彼此的熟识,身份几乎不会被遮掩,大家写或转的有关帖子和图片等内容,大大地减弱了网络信息交流的所谓虚拟性。
一个新的民间舆论场形成
微信在舆情表达和传播中的这些特征,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值得深入思考的东西。其一,微信的普及及其在舆情表达方面上的广泛使用,反映了舆情表达方式走向更加广泛化和多样化。当今,在诸如街谈巷议、流行语、民谣、政治段子以及微博等舆情表达方式的选项中,微信很快占据了自己的位置,并变成了一个舆情表达的“大块头”。
其二,从微博到微信的舆情表达方式转变,表明了民众社会政治态度的客观存在和“出口”变动。在这个转变中舆情研究者们看到的,不是民众社会政治态度的有与无,而是态度表达方式的变化。依照舆情研究的视角,这种社会政治态度的产生是舆情发生的第一个阶段,而当人们寻求一种自己偏好的方式表达出来时,则使舆情发生进入到了第二个阶段。由于这两个不同阶段的差异,常常会使一些人误认为舆情不存在,其实,这只是对舆情尚未进入表达阶段的一种误解。进一步看,当人们表达出来的倾向性态度成为很多人共同的东西,或者成为一种很多人公开的情绪和意见时,舆情的发生或将进入到了第三个阶段,是一种以大量社会人群的态度集中表达为样式的爆发式的态度表达。这种第三阶段舆情发生和变化的情况,常常可以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见到。
其三,微信在人们舆情表达和传播中作用的凸起,实际上促成了一个新的民间舆论场的形成。在微信这个空间内,一定规模的社会人群围绕着各种社会议题,分享信息,开展交流,形成了一些情绪和认知上的共识,也推动了网络舆论场的新发展。有学者认为,微信公众平台不仅在一些突发事件和公共议题上开始成为新信源,而且正在成为一种新的谣言传播渠道,给舆论管理工作带来诸多新问题、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