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舆情一周热点排行
(备注:热度为新闻量、评论量、微博量与网页搜索量加权综合;监测时间范围为7月27日至8月2日。)
本周(7月27日至8月2日),700多位省人大代表齐聚合肥,选出了新一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长。王学军、李锦斌的新任职务得到了法律上的确认。
在这次人代会上,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军发表的最新讲话引发关注,被舆论解读为新任省委书记的治皖新理念。
能上能下,先要克服“好人主义”
近两年来,随着中央和省委铁腕反腐,正风肃纪的力度加大,不正之风大为收敛、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不过,也出现一种现象:一些干部感慨为官不易,有的甚至为官不为;群众虽然感受到了政府办事人员的热情,但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叫响实干兴皖,就要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关键在人。”7月28日,王学军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详细阐述了新一届省委的用人标准:“坚持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坚持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坚持五湖四海、不搞‘小圈子’,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切实把那些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已干成事并创造出优秀‘作品’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新任省委书记眼中的“能吏”是什么样的?“勇于负责,敢于任事,在风险考验面前无畏无惧,在关键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勇往直前、一往无前,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百姓。”面对700多位人大代表,王学军公开给出了答案。
“既要能办成事、不出事,又要敢于担当,无所畏惧,”这不仅是新一届安徽省委的用人标准,更是中央未来选人用人的新标准。
7月30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这是中央首次对干部“能上能下”做出的专项规定。从聚焦“不正、不为、乱为”三大为官问题,到调整十种“不适宜任现职”干部;从增加五项对领导干部的问责情形,到明确六种干部“能下”的渠道。
《规定》的出台,堪称是治庸、治懒、治散的点睛之笔,传递出公职人员队伍没有“铁饭碗”的明确信号,也标志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
“‘能上能下’之所以久推不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思想障碍。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使得一些领导干部不想‘下’,也使得组织部门不‘忍’下。”《人民日报》评论认为,相比于反腐案件的黑白分明,“能下”的规定虽然明确,却并不一定有那么“紧迫”;相比于“能上”的皆大欢喜,“能下”肯定会得罪人,甚至还会“惹麻烦”。
因此,能否克服“好人主义”、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推进“能上能下”的关键。在此过程中,既要解开不合时宜的思想扣子,也要普及与时俱进的从政文化。
官员自杀增多,心理干预刻不容缓
7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当日,一条合肥某官员自杀的消息流传于微信朋友圈。对于该官员自杀的原因,来自各种信源的消息众说纷纭,甚至流言飞起。
28日19时40分许,合肥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合肥警方发布了一条“警情通报”:“7月28日7时许,合肥警方接群众电话报警称:松林路与石门路交口某小区住宅楼楼顶有人上吊死亡。接报警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随后赶到的120救护人员确认人已死亡。经警方现场勘验、调查,死者满某某,男,60岁,合肥市人。警方初步调查死者系自缢身亡。”
虽然,警方并未透露死者身份和自杀原因,但是一小时后,澎湃新闻和新华社新媒体专电却捅破了这一层:死者为合肥市政协副主席满铭安,曾任十年市检察院检察长。澎湃新闻还引述了一位知情者消息称:满铭安生前有抑郁症倾向。
对于满铭安的死因,截止本刊发稿时,官方并未有进一步的通报。不过,自2013年以来,安徽至少14名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被媒体报道,国内其他官员自杀事件也频频见诸各媒体。上至省部级、厅局级、下至县处级、科级,几乎涵盖了每个层级。显然,官员非正常死亡已非个案,已成为当下官场不容忽视的一种现象。
从媒体报道来看,除个别官员确实因涉及腐败而畏罪自杀外,多数是心理健康出了问题。其中,很多是长期抑郁所致,工作压力大是造成部分干部心态失衡的重要因素。
对官员进行日常心理疏导,构建领导干部心理健康服务长效机制已刻不容缓。相关部门应适时开展一系列的心理咨询,为遇到心理健康问题的领导干部提供及时、良好的专业服务和社会支持。
官员非正常死亡频繁发生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舆论要求有关部门公开死亡真相的声音日益强烈。网民们认为,一些身处要职的官员匆匆离世值得关注,而官方对相关话题总是藏着掖着的态度难免引发各种猜测。相关部门应该启动死亡原因调查程序,并在掌握事实与真相之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信息,才能减少舆论质疑和传言。
与此同时,也有媒体呼吁公众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在事件未有定论前,不能先入为主,以讹传讹,客观公正看待此类事件。
“车改大限”倒逼“壮士断腕”
公车改革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年初,有媒体报道称:“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6月底前完成,设区的市本级改革9月底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乡镇改革任务。”
“车改大限”早已过,安徽省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却至今未对外公布。舆论质疑公车改革是否遇到了强大阻力?
7月30日,《新京报》对安徽等省的公车改革进程进行了部分披露:“安徽省在7月初出台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今年8月底前完成省直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改革任务。目前,该方案已印发至安徽多个省直政府部门以及各地政府,但并未对外公开车改方案。”据《新京报》报道,省直机关公务员将在9月份领到第一份车补。“安徽省省直公务员的车补标准分为5档。正厅每月1690元、副厅1600元、正处1000元、副处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当天,中新网也刊发报道称,安徽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已获中央车改办批复,近期,省政府将召开动员会。
媒体披露的安徽省省直公车改革补贴标准引发公众极大兴趣,仅“聊时局”微信公号就有1.5万名网友关注,数百人参与转评。有网友认为,厅级、处级、科级之间的补贴悬殊过大,将加剧分配不公;也有网友认为,如此高的公车补贴是给公务员变相增加福利。对此,中央车改办有关负责人曾回应称,要照顾到所有人的基本公务出行,补贴方案就不可能绝对细化。比起官本位的实物保障,用补贴来转变原有机制总体上是最佳的选择。
公车改革历来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去年,中央出台公车改革文件,下决心推动这项改革。地方车改时间过半,全国却只有陕西、广东、湖北省三省对外公布了车改方案,多数省份要么将方案“雪藏”,要么仍然“按兵不动”,这显然不是公众想看到的结果。
事实上,公车改革并不缺少法律和制度的约束,也不缺少地方的试点经验,真正缺少的是地方政府“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行动。
7月31日,《市场星报》刊发署名张西流的评论文章称:“应该说,减少公车数量并不是一件难事。关键是,要破除地方官员的‘恋公’情节,改掉某些官员公车私用的‘坏毛病’。”评论认为,让坐惯了专车的地方官员支持车改,无疑是在逼着他们“革自己的名”,需要他们拥有足够的勇气和决心。
有“车改第一人”之称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曾连续8年在全国两会提起“公车改革”的议案。他认为,公车改革越往下越难推进,但中央已为地方车改明确了期限。目前留给地方的时间不多了,一些地方不应再持“观望”态度。
(选自《网络舆情内参》安徽版第2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