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试衣间不雅视频”舆情传播分析 网民媒介素养提高
一.事件概述
这两天微信朋友圈、新浪微博等社交媒体疯传“北京三里屯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的消息,部分信息附有不雅图片及视频,引起网民的重点关注和热议。腾讯、新浪、网易等网络门户网站纷纷对该事件进行转载报道。各大品牌公关、段子手快速跟进,借机进行事件营销,吸引眼球。相关信息迅速登上网络热搜榜首位和热门话题行列。新浪微博15日凌晨相关搜索量超过600万次。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监测显示,截至7月16日8时,事件相关网页新闻4030余篇,微信公众号文章近6000篇。其中腾讯新闻“北京警方调查试衣间不雅视频案”引6000余条网民评论,搜狐新闻“优衣库试衣间不雅视频热传官方否认营销炒作”产生近4000余条网民评论。
网民热议关键词
二. 舆情传播路径
媒体传播总趋势图
三、事件引发议题
1.恶俗营销话题
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不雅视频是恶俗营销还是视频泄密引起了舆论的热烈讨论。
大部分网民认为不雅视频是营销手段,并对这种恶俗行为表示愤怒和谴责。有网友指出,不雅视频涉嫌炒作,呼吁有关部门对涉案人员调查。
此外,关于不雅视频是恶俗营销的“解读”、“内幕”、“恶搞段子”等文章也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大量传播,对事件传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效果。
不过也有部分网民认为不雅视频不是恶俗营销,是视频被泄密。
2. 各大品牌事件营销,木马病毒借机推广传播
由于目前该事件舆情热度非常高,各大品牌纷纷借机进行事件营销,借打擦边球进行品牌植入。如众多商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希望你们别去优衣库,我家的试衣间更大”、“世界那么大,何必单恋优衣库?”等。监测显示,有网民在微博、微信发布有称有不雅视频出售的信息,此外,已经有流氓软件和木马病毒假借“优衣库视频”进行推广和传播。
3.人肉搜索问题
不雅视频被传播后,人肉搜索问题也再次引起舆论讨论。如“疑似女主角与闺蜜的微信对话”被网民转发“男女主角名字、电话、微信号、就读学校”等个人信息被网民人肉搜索,引网民围观。有舆论指出,人肉搜索违反法律、道德,呼吁保护个人隐私。
四.舆情传播分析
不雅视频事件借助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各方面纷纷介入推波助澜,形成了一场舆论场的“狂欢”,纵观整个事件的传播脉络可以看出:
一、网民的媒介素养明显提高
首先,网民对信息的甄别能力和判断力在提高。不雅视频事件被爆出后,网民并不是一味的转发。凤凰网一项近5万网民参与的调查显示52%的网民选择暂时对事件不评价。
后期舆论反馈显示出,虽然事件是否属于企业恶意营销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但网民在传播信息的同时保持着独立思考能力,对信息做出真伪判断,对媒介内容和媒介工具进行理性认知,媒介素养提升。
其次,网民在社交媒介上的参与表达声音多元化,理性建设性为主。在传统媒体及相关部门还未来得及反应的情况下,微博、微信已集结大量信息。网民在社交媒体上广泛参与表达,成为相关信息初期传播的主要舆论平台。社交媒体舆论并没有呈现一边倒的态势,对于某些相关话题表现出声音多元,且以理性建设性为主。如知乎网获得较多的支持的言论称“发生了就发生了,我们可以承认它发生了。但是否发生了之后网民就有对它进行消解、调侃的权利,我持否认态度。也许是营销炒作,但营销、炒作的话,大家‘不上钩’的最好方式就是不去理睬。”
最后,网民道德意识在提升。虽然不雅视频的快速传播伴随着事件企业恶意营销的争议。但网民普遍认为类似信息至少违法社会公德。此外,对于其它品牌公关、段子手快速跟进,借势炒作营销的行为,网民也普遍表示不满和愤怒。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指出,信息时代的到来并不必然地等于信息文明的成熟,纵容低俗营销就是纵容道德败坏。互联网时代的品牌营销要提升文明的水位,不仅体现在行规、法律的跟进完善,还需要相关从业者以道制利,形成完善的市场规约、严格的行业自律。
二、网民法律素养在不断提升
网民媒介素养在不断提高的同时,法律素养也在不断提升。
首先,普遍认为发布及转播视频者涉违法。不雅视频疯传后,网民认为对于传播当事人视频的人追究法律责任,这种侵犯他人权益的事情不应当发生,推波助澜者需承担责任。如艺人@伊能静微博“传播淫秽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获得5000余名网有点赞,网民纷纷评论表示支持。
其次,网民第一时间报警引警方介入。15日上午12时左右,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微博表示,“今天,‘平安北京’陆续收到网友举报,称网上流传‘朝阳区某服装店试衣间不雅视频’。朝阳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介入调查。”
最后,对网络暴力的反思和约束。事件传播过程中,人肉搜索问题以引起舆论的讨论。网民普遍认为,网曝人肉信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约束了利用互联网进行“人肉搜索”曝光等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不恰当的“人肉搜索”行为涉嫌触犯我国法律规定。舆论呼吁应当从法律上加强对“人肉搜索”的管理、引导和规范,使它不至于突破法律底线。
三、舆论公共传播的责任增强
随着事件关注度增加,反思的声音也在增强,网民舆论公共传播的责任明显增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方面
抵制低俗网络文化。许多网友表示对于传播此类信息的好友要“拉黑”,被这种无聊事件刷屏很无奈,不愿对此进行传播。
反思国民性。作为“被动娱乐”的网友,认为“网络热门话题低俗化”是需要警示的。“网络暴民”在每个国家都有,但我们自身应通过网络传播优质文化内容。推动“网络低俗文化蔓延”的乌合之众应当反思。
服装店试衣间是否属于公共场所讨论。该讨论涉及视频中两位“主角”是否违法,目前网民及法律人士未有统一意见,不过舆论普遍认为二人的行为欠妥,违反社会公德。
四、相关社交媒体企业应对较慢
虽然北京警方及时介入,国家网信办也第一时间约谈社交媒体企业。但在不雅视频短时间内形成病毒式传播,传播的内容涉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相关社交媒体企业明显反映过慢。没有加强信息的审核、及时监测,屏蔽和删除这些内容。对一些借势营销的各个营销号、自媒体账号也没有及时制止。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廖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