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会诊如何科学有效治理网络谣言
2015-07-01 05:13:21  百度   [查看原文]

近两年来,国家对于网络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制谣传谣者获得了法律制裁,网络谣言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控制。国内网上舆情发生明显的、积极的、深刻的变化,总体向好,正能量充沛,营造了积极有利的网上舆论氛围。

但是,网上不良、不实信息仍然存在,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网络谣言的传播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严重侵犯公民权益,损害公共利益,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从近期的网络谣言看,网络谣言的隐性化越来越明显,一些人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开始打着“社会公益”“网络反腐”“维权”等看似具有“合法性”的幌子,进行造谣传谣活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舆论情感倾向度分析及各方反应

近期,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利用大数据监测系统针对“打击网络谣言”做过一个正负面舆情数据分析。数据显示:正面的舆论信息出现最多,达41.3%;持负面言论的网民最少,只有22.7%;中立言论居中,有36%。舆论对多部委联动打击网络谣言行动总体满意。

具体来说,正面言论主要是对打击网络谣言、治理网络环境意义的肯定,负面言论主要集中于地方政府具体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部分媒体和网民对“两高司法解释”的误读或质疑。中立言论则多为媒体与网民对现有政策及执行方式的建议谏言。

中央政府:作为我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的主管部门,国信办成为了打击网络谣言行动的先锋者。习总书记“8·19”讲话之后,网络舆论环境迎来明显转折。国信办、公安部等部门开始联合整治网络谣言,整治力度明显增强;“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为“依法治网”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各相关部门主动出击整治网络谣言,获得了舆论支持。值得一提的是,在打击网络谣言的背景之下,中纪委从幕后走向台前,开通网站实现“网络举报”功能,为此前因网络反腐而产生的谣言泛滥关上了一扇门。

地方政府:各地重拳出击整治网络谣言,但一些地方执法偏差现象时有发生。2013年8月以来,各地方政府在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中表现出了积极态度,不少地方政府对网络谣言出重拳。但毋庸置疑,一些地方在打击目的、打击逻辑上产生偏差,不少地方上的案例引发了一定争议。

网络大V:在整治网络谣言过程中,一批网络上拥有广泛影响力的大V成了重要的警戒和批评对象。随着公开的网络造谣者名单逐渐变长,大V们一直以来在互联网上保持的光辉形象不再,食利化、丑陋化的另一面被揭开。这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大V在互联网生态中的话语中心地位。随着打击网络谣言行动的深入推进,大V声音明显减弱,舆论生态或将有所改变。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被抓的消息传出后,不少经常造谣、传谣的微博大V纷纷悄然删除了自己的微博。以大V为代表的网络话语权开始重新分配,红色价值取向派逐渐占据了主流活跃舆论场,被动局面得以扭转。

媒体:自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媒体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媒体在打击网络谣言的战役中起到了重要的宣传推动作用。然而,媒体的热炒是一把双刃剑,导向一旦有所偏差将使公众对整治行动初衷产生误解,甚至成为负面舆情的导火索。当然,对于一些市场化媒体,尤其是小微网站,此前存在滥用监督职能发布不实信息获利的情况,整治网络谣言行动后此类情况明显减少。

普通网民:影响谣言的传播重要因素有事件的重要性、信息模糊性以及公众鉴别力。打击网络谣言行动让网民开始辨真伪、慎发言。在大V的光环褪去、社会责任形象遭遇危机时,普通网民分散在网络空间中,暂时失去了明确的导向。这一迷茫期也是普通网民的反思期。过去,大V几乎盘踞着我国网络舆论的话语权,而多数普通网民的浅思考特征决定了其盲从性,时常近乎一边倒地相信大V,“沉默的螺旋”现象明显。但随着打击网络谣言行动的推进,网民已开始认识到网络谣言的危害所在,辨伪意识有所提高,对网络净化的诉求增强。

舆论场对整治谣言的主要观点

网民们对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普遍表示支持,认为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网络传播秩序,既有利于互联网健康发展,也是现实和法治所需。

网民“那么浓谋杀爱情”说,利用网络实施的诽谤、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和现实社会中所实施的相应犯罪,在危害性方面从实质上看是完全相同的,都应该成为刑法处罚的对象。网民“赵锦平”认为,现在的青少年完全是“互联网时代原住民”,网络谣言对青少年的危害比对成年人的危害更大,出于保护青少年的考虑也应严打网络谣言,绝不手软。

当然,网民对打击谣言也存在一些担忧。一是担心警方集中打击网谣会使网络舆论场失去活力,继而使负面情绪失去出口,导致一些社会问题集中爆发。二是担忧网络治谣沦为“权力侵害权利”的工具。因此网民呼吁,希望“打谣”不跑偏,保护网民的正当言论自由,厘清网络举报与网络谣言之间的界限。

媒体认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民不是化外之民,理应受到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约束,网络谣言需要治理。多家媒体刊文表示,整治网络谣言是人心所向、法治所需。

媒体指出,将网谣治理纳入法律轨道是应有之义,但应注意法律治理的尺度与边界。一是应注意避免执法偏差。多家主流媒体刊文表示,整治谣言是一件利网利民的好事,但要警惕一些地方混淆概念、突破法律边界造成“捕谣比赛”,防止谣言定性的随意化与打击范围的扩大化。二是保护正当理性的言论表达。铲除网络谣言的同时,也要注意别误伤了那些真正理性质疑、批评的声音。三是注意程序正当性,追责“官谣”。

《环球时报》认为,无论以什么理由拘留某人,都必须严格依法,程序上无可挑剔。

新华社梳理一些官方“先否后肯”的怪现象后提醒,治理网络谣言不可忽视“官谣”,追责“官谣”才能让爬坡的政府公信力更给力。

对科学有效整治谣言的建议

打击网络谣言尚无成熟经验可循,个别政策仍有待推敲。整治谣言的目的是通过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是加强而非削弱舆论监督的力量。实际操作过程中尤其要把握好打击谣言和保证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平衡,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样,才能确保打击网络谣言的各项举措走上正轨,赢得绝大多数网络的真心拥护,彻底杜绝效果背离政策初衷的情况。

抵制网络谣言是当今社会出给世界各国的一道综合“考题”,“拍脑袋”绝难交出满意答卷。只有在充分的调研、民意测评、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具有前瞻性的政策,从而避免遭民意反弹,朝令夕改。尤其政策制定者面对的是微博这类新兴事物,其特点、功能、传播方式等更需要钻研。政策执行一段时间后还需进行评估,以检验政策执行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改进政策的实施程序,修改或终止政策实施。政策修正阶段,民意仍是一大重要考量因素。

对谣言不加管制是危险的,但对谣言的过度打击,却是更加危险的。鉴于此,一是打击网络谣言中务必谨守法律底线、严遵法律规定,让法律审判立足事实、不偏不倚;二是畅通公民维权渠道,在网上建立公开、专业的维权平台,建立规范的维权路径,使每一件网络举报都能得到切实的解决;三是保护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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