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尼舆情:探索“网络舆情+媒体”转型之路
2015-06-12 15:04:00  百度   [查看原文]

“网络舆情+是互联网+的子集,是能和不同领域深度、自然结合的新思维、新方法、新体系,从行业领域发展的角度看,首先加的是媒体。”近日,谷尼舆情副总裁邹鸿强在2015中国传媒观察者年会•夏季峰会上作“媒体与网络舆情+”主题发言时如是说。

据了解,近年来,舆情业持续高速发展。对传统媒体来说,舆情业务既有社会效益,也有经济效益,而且开辟了一条媒体转型的道路。不少媒体舆情机构都认为,舆情产业可能成为广告模式衰微之后,媒体向信息服务业转型的重要方向。但是媒体舆情机构在发展中也面临着技术研发能力薄弱的问题。

媒体与技术公司合作,实现舆情服务融合创新

与公关公司、软件技术公司、科研院校等舆情机构相比,媒体从事舆情业务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对各类舆情发展态势比较敏锐,并具有丰富的舆论引导经验。同时,媒体舆情机构也沿袭了传统媒体的品牌与公信力,这也使得他们更容易获得市场信赖。

但因为脱胎于媒体,传统媒体的舆情机构在面临市场竞争时有一些“基因上”的短板。从某种程度上讲,舆情业务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产业。与技术型公司相比,传统媒体舆情机构技术研发能力相对薄弱。

谷尼国际软件副总裁邹鸿强指出,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网络舆情业面临重新洗牌,部分舆情公司遭淘汰将不可避免,只有创新才能获得更广阔的生存空间。通过与技术公司合作,将“网络舆情+”应用到舆情服务中,实现在技术平台、研究方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融合创新。

谷尼与媒体舆情业务合作模式案例解析

据了解,谷尼国际软件与媒体/媒体人在舆情业务合作上有四种模式。

(1)新华社辽宁分社模式:委托开发平台,自主SAAS经营。

媒体单位利用谷尼舆情系统搭建架设自己的舆情监测平台,在此平台中监控所涉及的行业、地域、品牌、单位等相关舆情信息,再将系统中不同的分类以分账号的形式,租用给媒体单位的客户。

一般此项合作方式是由媒体根据自身需求委托技术公司定制开发平台,再按年、半年等期限租用给客户,实现舆情服务及收取稳定服务费的目标。该模式适合拥有自己的行业、地域、政府单位等客户资源的媒体单位。

(2)大象舆情模式 :地区总代,自主经营。

媒体单位作为谷尼舆情全线产品在所在地区的唯一代理伙伴,可以开发客户,发展代理商,同时也可以获得总部的渠道客户资源。

该模式适合对舆情及舆情需求的敏锐度高、拥有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向能力和人脉的媒体单位、媒体人。

(3)贵州日报模式 :引进监测软件,为客户提供报告服务。

媒体单位采购舆情系统并建立“舆情频道”“舆情报告”等产品,向上级单位服务,谷尼提供技术支持,采集相关舆情信息输送至自己的媒体平台中,建立自己的舆情品牌。

该模式适合有预算,希望打造媒体品牌、直接为省市委宣传部或其他政府部门服务的媒体单位。

(4)法治周末模式:合作成立舆情监测中心

双方合作成立“法治周末谷尼舆情监测中心”,共同出版《法治周末谷尼舆情专版》,为客户提供舆情监测服务、舆情培训等服务。

该模式适合希望借助专业舆情公司的技术打造自己的舆情中心,共同开展多种舆情商业服务的媒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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