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财政部称,网络彩票涉及面非常广,监管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社会责任重。
为切实规范彩票发行销售行为,维护彩民合法权益和我国彩票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发布《公告》?
答:我国彩票是为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而经国务院特许发行、国家彩票发行机构依法组织销售,自然人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获得中奖机会的凭证。截至目前,财政部尚未批准任何彩票机构正式开通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在彩票销售中存在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现象:有的彩票销售机构擅自委托销售,签订商业合同或协议,从事代销或代购彩票业务等;有的未经彩票销售机构委托,利用互联网接受彩民订单,进行彩票买卖交易,再通过彩票销售终端机出票;有的甚至假借国家彩票名义销售私彩,损害了广大购彩者利益,严重干扰我国彩票事业健康发展。为净化彩票销售市场环境,确保国家彩票事业规范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各种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重申现行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政策,以安民告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问:现行我国互联网销售彩票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彩票发行方式是彩票监管的重要内容。《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规定,我国彩票发行方式是指发行销售彩票所采用的形式和手段,包括实体店销售、电话销售、互联网销售、自助终端销售等。因此,如果彩票发行机构(即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要变更彩票发行方式(包括利用电话、互联网、自助终端等方式销售彩票),应当经民政部或者国家体育总局审核同意并向财政部提出申请,财政部对申请进行审查后作出书面决定。也就是说,在变更彩票发行方式具体实施前,须经财政部最后审查批准。《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
问:什么是非法彩票,如何查处非法彩票?
答: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非法彩票是指违反条例规定以任何方式发行、销售以下形式的彩票:(一)未经国务院特许,擅自发行、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擅自发行、销售的境外彩票;(三)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发行、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品种和彩票游戏;(四)未经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委托,擅自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彩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以及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非法彩票,维护彩票市场秩序”。财政部、民政部、体育总局高度重视查处非法彩票工作,多次部署彩票机构对系统内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等非法彩票行为,促进我国彩票业持续健康发展。
问:财政部作为彩票监管部门,是否支持互联网销售彩票?
答:彩票发行销售必须彰显国家彩票公益特征和责任理念。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方式具有虚拟性、网络化等特点,涉及面非常广,监管难度大,安全风险高,社会责任重,世界各国对此普遍采取审慎推进、严格监管。
财政部积极支持彩票机构不断加强彩票渠道建设,包括探索利用互联网销售方式。2010年,财政部制发《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本着“开正门、堵邪门,开明门、堵暗道”原则,对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审批管理、销售管理、资金管理、安全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做了规定。2012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同意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委托中体彩彩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讯天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代理销售体育彩票业务,明确要求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抓紧做好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待完成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后,向财政部报送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的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合同类材料、管理类材料、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以及利用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品种和游戏等申请材料,经财政部批准后正式开通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
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规划线上与线下渠道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彩票机构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试点工作,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确保互联网销售彩票平稳有序、安全可控、绿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