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丨国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频发,舆情争议透支的不只是股价
2026-09-21 21:47:38  腾讯   [查看原文]

近一年来,国企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舆情密集引爆:际华集团被认定四年虚增营业收入逾96亿元,股票“戴帽”ST;天津海泰发展靠一场“棉花空转”虚增营收4.78亿元,同样被ST;江西新余国资为完成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用3个多月仓促收购一家连续八年造假的民企,最终造成17亿元国有资产损失,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作为反面典型通报。

这些案件有一个反常的共同点:造假者图的往往只是营收规模——他们造的不是利润,而是指标。读懂这一层,才能理解国企财务造假为何屡禁不止,也才知道药方该往哪里开。

从个案到群像,

造假呈现四个共性特征

《国企要参》舆情监测显示,这不是一轮零散的个案曝光,在国企舆情争议事件中,财务造假类信息在整个国企舆情事件中的份额一直占比较高。证监会2025年全年查办财务造假案件97起,处罚65家上市公司392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0亿元,16家上市公司因严重造假退市。其中,国企案件因身份特殊,舆情冲击较大。梳理近期典型案例,存在四个共性特征。

其一,手法“闭环化”。几起案例的手法高度雷同,均非传统的虚构利润,而是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合同、单据、资金在关联方之间循环,货物从头到尾不曾真实移动。海泰发展2021至2022年作为中间商参与下游主导的棉花贸易,业务形成完整闭环,货物风险与报酬从未实质转移,公司却据此确认收入。这类手法单据齐全、表面合规,识别成本高,俨然已是“标准化操作”。

其二,动机“指标化”。海泰发展两年虚增营收4.78亿元,虚增利润合计仅465.78万元——2022年虚增营收占当期披露营收的45.88%,近一半营收是“空气”,利润几乎可以忽略。“高营收、微利润”这一反常结构,是“做流水”而非“赚差价”的财务指纹。际华集团的细节更具自白性质:四年虚增营收逾96亿元,2020年还虚减利润总额5.02亿元。一边把营收吹大,一边把利润做小——造假的目标函数是什么,不言自明。

其三,责任“组织化”。际华案的追责名单覆盖三任董事长、三任总经理、两任总会计师,13名时任高管无一幸免。造假跨越任期、接力进行,说明它不是某一届班子的一时糊涂,而是沉淀为某种“组织惯例”。前任做了,后任接着做;人人经手,人人无责。

其四,查处“穿透化”。监管处置明显升级:公司罚款之外,ST、退市、市场禁入、追究配合造假的第三方,工具箱全面打开。就在本月,证监会对*ST卓然开出罚单,拟对公司罚款1250万元、对6名责任人合计罚款358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公司将被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追首恶、打帮凶”正在从口号变为常态。

造假是一道被算明白的“理性账”

面对财务造假,最常见的解释是“个别人理想信念滑坡”“内控形同虚设”。这类归因不能算错,但解释不了一个悖论:民企造假多为保壳、套现,利益直接归属个人;而国企造假的收益——排名、政绩、融资便利——主要归“组织”,风险却要由签字者个人承担。既然好处不归自己,为什么还有人前赴后继?

第一把钥匙,在考核指挥棒上。国资体系长期以营收规模、资产规模作为核心考核指标,规模排名直接挂钩企业评级、负责人薪酬乃至政治前途。在所有考核指标中,营收是最容易量化、最容易排名,也最容易被“技术手段”调节的一个指标。当真实增长乏力时,融资性贸易就成了维持规模体面的捷径——这几乎是一种被制度设计诱导出来的行为模式。新余案把这种诱导推到了极端: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上市“倍增计划”,未经充分论证评估和深入调查核实,3个多月就敲定近11亿元的跨省收购;发现标的企业造假后,为防止“爆雷”、掩饰前期收购瑕疵,又继续违规借款“输血”,直至企业退市、17亿元国资损失。中纪委将其作为形式主义典型通报,定性是准确的——这不是经营失误,而是政绩逻辑压倒经营逻辑的必然产物。

第二把钥匙,是“集体决策”对责任的稀释。国企重大事项走流程,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经理层执行、层层签字背书。这套程序本意是制衡,在造假场景中却异化为免责机制——每个人都只是流程中的一环,每个人都“服从组织决定”。“为公家办事”的心理豁免由此产生:反正不为个人牟利,似乎就谈不上道德亏欠。于是造假不再是个人铤而走险,而是组织心照不宣的集体行动。际华集团三任班子接力造假四年,正是这种机制运转的结果。

第三把钥匙,是看门人的激励全部装反了。审计机构由被审计者选聘付费,独立董事由大股东提名,内部审计对管理层负责——每一个制衡岗位的切身利益,都与“戳穿”二字方向相反。海泰发展案中,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及3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未能识别4.78亿元虚增收入,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要求看门人靠职业操守对抗自己的利益结构,本身就是不可靠的制度设计。

把三把钥匙串起来不难发现,在现行成本收益结构下,造假是一笔被算明白的账。四年虚增96亿元营收,公司的代价是700万元罚款;造假暴露平均滞后数年,期间考核红利早已兑现。当被查处的概率乘以处罚强度小于完不成指标的确定性损失时,选择造假成为一些企业的“更优选”。

透支的是“品牌信用”的复利

国企造假的舆情杀伤力,远非民企造假可比,原因有三。

第一,信任存在非对称性。公众对国企财报有一种“国家背书”的隐含预期——买央企股票,默认“国家队不会骗我”。这种信任是国企多年积累的无形资产,也使得造假曝光后的心理落差成倍放大。当央企四年虚增近百亿营收、公司层面仅罚700万元的消息同时出现时,舆论场的第一反应是“罚酒三杯”,进而质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承诺成色。2025年9月,70年老牌国企白银有色因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990吨锌锭被盗、1.57亿元阴极铜遭侵占等内控黑洞集中曝光,次日股价一字跌停,单日市值蒸发约30亿元。投资者“用脚投票”的决绝,正是信任折现的速度。

第二,合规者被“连坐”征税。每一起国企造假舆情,都在为全体国企累积一笔“信任税”。投资者对国企报表整体打折,审计机构对国企贸易业务全面加码核查,监管对国企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收紧审核。造假的是少数,埋单的是所有合规经营的国企——它们将面对更高的尽调成本、更长的审核周期和更低的估值容忍度。

第三,劣币驱逐良币。空转贸易能让营收一夜翻番,踏实做实业的企业营收增长却只有个位数。如果考核体系甄不出二者的区别,“会造假的”就会在排名、资源、干部任用上全面跑赢“会经营的”。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优化功能,从根源上被扭曲。

第四,错误的舆情应对会造成次生灾害。新余在发现标的企业造假后选择继续借款“维稳”,本质是把舆情当作需要捂住的敌人,而不是需要回应的警报。结果舆情没有消失,只是以17亿元国资损失和中纪委通报的形式,连本带息地爆发了。这是所有处置者都该记住的反面教材。

启示建议

舆情会退潮,但产生舆情的土壤不会自动消失。真正有效的应对,是顺着舆情的指向去动制度。

一是把考核的指挥棒从“规模”拨向“质量”。国务院国资委2025年12月印发的《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第46号令),已将“采取弄虚作假和无关多元等方式拼凑、虚增营业收入”明确列为追责情形,释放出“宁要真实的亏损,不要虚假的增长”的信号。关键在落实:这一导向不能只停留在事后追责的后端,更要嵌入干部考核评价的前端——不看你把营收做了多大,而看营收里有多少真实的货物流动和利润沉淀。

二是让穿透式问责成为常态,而非风暴。际华集团13名责任人集体领罚、*ST卓然实控人被市场禁入十年、配合造假的第三方首次被认定为共同违法——监管逻辑已从“罚公司”转向“罚到人”。唯有让签字者、决策者、配合者都付出切身且终身的代价,“集体决策”才无法继续充当免责的挡箭牌。

三是把外部监督请进来。内部制衡在同一套激励体系内运行,失效几乎是注定的。证监会对配合造假第三方的监测预警、对审计机构的“一案双查”,方向值得肯定。还应包括善待媒体与公众的监督——舆情的“刺痛”,恰恰是外部监督仍在运转的信号。把舆情当报警器,而不是当火本身;关掉报警器,火不会灭。

四是国企自身要重建对舆情的认知。财务造假舆情的高发,不应被理解为“负面舆情处置不力”的公关问题,而应被理解为治理漏洞的公开显影。每一次舆情爆发之后,真正值得追问的只有一句话:当“做大规模”的指令压倒“做真业务”的本分时,谁来保护国有资产不变成纸面上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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