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监测中心
2018-01-19 11:26:59     [查看原文]

编者按: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法治领域改革力度加大、范围广泛、影响深远,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各地推开。在此背景下,政法机关乘势而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从2017年收录的1714起主体明确的网络舆情事件中,筛选出208起具有代表性的舆情事件,进行定量推演和计算,归纳出2017年度政法网络舆情的总体特征,评估政法机关舆情整体应对情况,为政法机关舆情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第一部分 总体特征

■ 地域:北京舆情数量居首位 次高发区呈“T”字结构

从地域分布上看,2017年北京政法舆情数量最为突出,占比为15.4%,与2016年相比,北京舆情数量增加了10.2%,舆情升温较为明显。江苏以9.3%的占比位列第二,“南京火车站猥亵女童案”“常州毒地案一审判决”等事件引发舆论热议。此外,河南、山东、陕西、湖南、广东等省位于“第二梯队”,舆情次高发区呈“T”字结构。

■ 系统:公安仍为高敏群体 跨系统舆情关联复杂

从系统分布上看,公安系统网络舆情持续多发,占比为55.1%,是当前舆情的高敏群体。法院占比为22.9%,司法行政系统占比为11.0%,检察院占比8.5%,政法委占比2.5%,数量相对较少。与2016年相比,公安系统舆情占比下降,法、检、司、政法委系统均有上升;尤其是司法行政系统增长了8.9%,主要与律师类舆情频发有关。

此外,跨系统舆情事件日渐增多,占比为31.3%,相比于2016年提升了10.7个百分点,舆情事件关联日趋复杂化。

■ 起源:“两微一端”积极争夺话语权 传统媒体议题设置能力遭挑战

从政法网络舆情事件的首发渠道来看,“两微一端”正日益成为舆情发酵重要的平台和推手,其中,微博占比为28.0%,较2016年的19.4%有大幅上升,“驻马店女子遭二次碾压身亡事件”“女游客被殴打致毁容事件”均发端于微博。此外,随着微信用户数量的攀升和传播影响力的增大,微信也成为了舆情生成、发酵的重要平台,占比为5.5%,如“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消息来源于微信朋友圈。客户端占比为1.1%,如“榆林产妇跳楼事件”首发媒体为《华商报》旗下APP“华商二三里”。相较于2016年,三者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报纸仍然是网络舆情传播的第一大信源,占比为36.3%,《新京报》《法制晚报》等媒体凭借信息采集、加工、制作和传播的专业化优势,在热点形成和议题设置方面作用依然强大,如《南方周末》对山东辱母杀人案的报道,直接促使舆情爆发及蔓延。网络媒体占比为23.6%,也是重要的舆情源头,尤其是澎湃新闻网、上游新闻网等地方新兴网络媒体在信息挖掘、传播效率方面表现突出。但不容忽视的是,随着新媒体的不断涌现,报纸和网络媒体的占比不断缩小,其话语权正面临挑战。

■ 爆发时长:信息扩散期缩短 舆情传播实效提高

从舆情发酵时间上看,事发当天即引爆舆情的事件占比为21.3%,1-7天发酵的舆情事件占比最高,达41.6%;与2016年相比,两者分别增长了1.8%和7.3%。可以看出,热点事件从发生到舆情爆发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这给政法机关舆情处置带来严峻挑战。此外,事发后7天以上引发舆情的事件占比为37.1%,表现形式主要为旧案出现新进展或媒体挖掘报道引发新舆情。

■ 层级:省级舆情压力上升 纺锤型结构日趋均衡

从涉事政法机关行政级别来看,地市级别的舆情数量最多,占比为38.5%;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舆情和县级舆情,各占25.8%;乡(镇、区)及以下6.1%,中央及部委占比最少,为3.8%。与2016年相比,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舆情舆情上升了14.6%,县(区)及以下级别舆情下降了14.8%,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型结构日趋均衡。另外,舆情事件由基层向上扩散升级的趋势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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