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点牛金融的母公司金牛有限公司近日向美国证监会提交招股书。
招股书中显示,金牛拟议的最高筹资额为1097.1万美元。招股说明书中暂未透露上市交易所、股票代码、首次公开招股的发行价格区间,及股票发行数量。
以下为金牛招股书全文:
我们的业务
我们是中国一家在线金融平台,或者说P2P借贷公司,向借款者提供短期贷款。我们目前提供的贷款期限为30天到90天,由借款者用自己的汽车作为担保。通过我们的在线平台,我们连接个人贷款者,以及个人和小企业借款者。我们目前只在中国开展业务。
我们相信,我们由技术驱动的平台给符合条件的借款者提供了快速、便捷、经济的方式,满足他们对流动性的需求。只有符合要求的借款者才能使用我们的在线平台。我们目前瞄准信用情况和工资收入稳定的借款者。我们部署了风险管理流程,尝试将贷款者无法收回资金的风险最小化。这其中包括对第三方信用报告进行彻底的评估,也可能包括我们对潜在借款者的雇主或相关人员的调查。
我们的平台也向贷款者提供了我们认为极具吸引力的风险调整后回报率。2016年,我们平台上贷款者获得的平均年化回报率为11.64%,而基于中国独立研究机构ChinaIRN.com发布的“2017到2022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和发展战略研究报告”,P2P行业的平均水平为10.45%。
自2015年11月成立到2017年6月30日,我们提供的贷款总额约为7.349亿元人民币(1.088亿美元)。我们主要通过交易费和管理费获得收入。在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前6个月,以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这一年中,交易费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2.31%和2.84%,管理费占比分别为3.1%和4.1%。这两笔费用向借款人收取,没有包含在上述回报率中。2016年,在启动运营的首年,我们的营收约为370万美元,而在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前6个月中为280万美元。
我们主要通过线下资源,包括通过与传统借贷和担保机构的合作,吸引借款者来到我们平台。此外,我们还通已有借款人的推荐和多种在线资源,包括搜索引擎营销、搜素引擎优化、通过主流应用商店的移动应用下载、通过API与在线渠道的合作,以及多种营销活动来吸引借款者。我们合作的借贷和担保机构直接通过借款者,而不是我们或我们平台的贷款者获得报酬。
我们利用多种社交媒体,以及移动平台和网络,向潜在贷款者推广我们的平台。目前,我们平台上的贷款者包括多种净资产级别的个人。我们会对平台上的贷款者进行有限的背景调查。
作为中介服务,我们不使用自有资金在平台上提供贷款,也不管理我们借款者和贷款者的帐户投资组合。我们通过连接借款者和贷款者,准备与借款申请相关的必要文件,以及协助完成担保,来促进贷款的完成。然而,我们并不控制贷款者和借款者之间的资金流动,支付是通过第三方系统完成的。在2017年8月之前,我们使用汇付天下的支付服务。2017年6月15日,上海银行成为了我们贷款平台的独家托管人,提供帐户管理、资金存管、保管人,以及帐户隔离服务。对于通过我们平台进行的贷款交易,银行根据我们的指示为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设立独立账户,用于存取款。上海银行还提供其他附加服务,例如平台用户身份验证和帐户结算单准备。2017年8月,我们的托管系统完成了从汇付天下向上海银行的转移。
目前,我们只向以汽车作为担保的借款人提供贷款。在许多情况下,还会有第三方机构为借款人提供额外担保。作为担保的汽车必须为借款人所有,且目前没有其他贷款。我们要求,每笔贷款的规模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然而,由于到目前为止通过我们平台的所有贷款都没有发生过违约,因此我们的担保标准和抵押物收取工作还没有在实践中得到检验。
历史上,我们很多贷款的方式是让传统借贷或担保机构的代表向平台上的贷款者借入资金,随后将这些资金借出给个人或小企业借款者。根据我们与这些机构及其代表的协议,这样的机构,或控制这些机构的个人承诺:1)按照每月一定的目标向我们的贷款人借入资金;2)承担后续将资金借出给潜在借款者产生的所有成本;3)通过潜在借款者的汽车权益来进行贷款担保;4)偿还我们贷款者借出的资金。根据我们之前的贷款结构,潜在借款者向金融机构代表提供自己的汽车作为担保。这样的担保没有直接涉及我们或平台上的贷款者。与借款者相关的金融机构保证偿还通过我们平台获得的贷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们与4家借贷和担保公司合作。到2017年6月30日,这一数字上升至11家。
然而,由“P2P管理规定”中对贷款规模的限制,从2017年初开始,我们开始以新框架提供贷款,让潜在的个人或小企业借款者直接向平台上的贷款者借入资金。此前作为中介的贷款机构目前扮演担保人的角色。我们相信,我们提供的贷款并非全部处于“P2P管理规定”的限制内。考虑到“P2P管理规定”还很新,实施才刚刚开始,因此我们无法保证,在规定全面实施后,相关政府部门可以认定我们的运营完全合规。此外根据新框架,这些贷款和担保机构并不受合约义务的约束,确保在长期内与我们合作。因此,如果我们被认定没有完全遵守“P2P管理规定”,那么我们的营收可能会下降,并可能被相关的政府部门处罚。
截至2016年9月30日,通过我们平台完成的所有贷款都来自于多次借贷的借款者。在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的这几个季度中,通过我们平台完成的贷款中分别有66.7%、48.5%和71.2%提供给了多次借款者。在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前6个月中,每个人借款者平均借贷笔数为6.57笔,每小企业借款者平均借贷笔数为7.53笔。
除非此前平台上的借款已经完全还清,否则我们不允许借款者再次借款。此外,我们也不允许借款者通过再次借贷来偿还此前的借款。因此,借款者必须用其他来源的资金去偿还借款。或者,借款者可以提供额外抵押物,这样我们允许借款者借入相当于抵押物价值70%的资金。
我们的战略
我们的经营历史有限。我们计划继续扩大借款者群体,具体方式包括继续吸引传统借贷和担保机构,让他们的客户使用我们的平台;推动当前用户更多地推荐;利用线下营销方法,以及通过线上方法,例如搜索引擎营销、搜索引擎优化、通过主流应用商店的移动应用下载、通过API与在线渠道的合作,以及多种营销活动,直接吸引更多个人借款者。此外,利用各类社交媒体,以及移动平台和网络,我们计划向潜在贷款者推广平台,继续扩大贷款者群体。未来,我们还计划开拓P2P贷款的新领域,例如没有汽车作为担保的贷款,以及吸引机构贷款者。然而,目前还无法保证我们的计划能取得成功。
2015年和2016年,我们通过在中国的4轮非公开融资获得了约800万美元资金。截至2017年6月30日,我们持有约560万美元的现金。我们计划继续使用这笔资金,以及通过IPO筹集的资金,推动业务发展,具体方式包括:
- 强化营销工作,提高我们平台在中国潜在贷款者中的认知度。
- 加强我们的在线平台和移动应用。
- 雇佣额外员工来加强业务架构和管理。
- 利用社交网络和电商平台,扩大借款者群体的规模。
我们的挑战
中国在线消费金融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我们与许多其他消费金融平台展开竞争。根据ChinaIRN的报告,截至2016年12月,中国在线消费金融平台多达2448家。由于中国在线消费金融行业的进入门槛较低,我们预计会有更多企业进入这个市场,导致竞争更激烈。我们预计,更多成熟的互联网、科技和金融服务公司未来有可能进入这个市场。这些公司已经拥有庞大的用户数,有力的金融资源以及现成的分发渠道。
历史上,我们依赖于向数量有限的传统借贷或担保机构、它们的代表或客户提供贷款。在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这一年中,通过向两家借款者提供贷款获得的费用分别占我们营收的45.8%和31.1%。在截至2017年6月30日的前6个月中,通过向两家借款者提供贷款获得的费用分别占我们营收的30.4%和14.5%。在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前6个月中,通过向两家借款者提供贷款获得的费用分别占我们营收的72.6%和27.4%。
到2017年6月30日,我们平台上的贷款没有发生过违约,所有款项均及时支付。如果我们平台上的贷款违约,或是出现延期付款,那么我们也没有义务偿还或支付任何罚金。因此与一些资金充足的竞争对手不同,我们尚未成立风险准备基金,在发生违约,贷款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补偿贷款者。因此,已经成立风险准备基金的竞争对手有可能更能吸引贷款者。
银监会、工信部和公安部于2016年8月17日颁布了“P2P管理规定”。根据从2017年8月17日生效的这一规定,在任何时刻,单一平台对个人的最大贷款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对企业的最大贷款余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所有平台的总和对个人不得超过100万元,对企业不得超过500万元。如果我们被发现违反了“P2P管理规定”,那么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我们不会因为每次违规被罚款,但如果多次违规,那么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然而,目前从“P2P管理规定”中还无法了解这种处罚的严厉程度。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们的13家借款者持有的贷款超过了限额,占所有借款者的86.67%。截至2017年6月30日,我们的51家借款者持有的贷款超过了限额,占所有借款者的18.68%。这些贷款是在“P2P管理规定”生效之前发放的。截至本招股书发布时,所有这些贷款均已还清。我们认为,我们完全符合“P2P管理规定”的要求,我们新的贷款结构将继续确保对“P2P管理规定”的合规性。
我们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合作,加入其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系统(NFCS)。NFCS是收集P2P公司个人借贷记录的主要系统之一。我们利用NFCS去判断借款者是否通过其他平台获得贷款。
此外,我们实现目标,执行战略的能力仍存在额外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与我们的以下能力有关:
- 以有效、高性价比的方式吸引并留住平台上的借款者和贷款者。
- 有效评估借款者的信用状况,从而对我们的贷款产品合理定价,维持较低的违约率。
- 有效参与竞争。
- 继续与贷款和推荐机构建立成功的战略合作关系。
我们的CEO及董事长曾而新和董事会成员Liu Xiaohui目前分别持有公司流通普通股的19.12%和48.28%,在IPO完成后将实益拥有流通普通股的16.57%和41.84%。由于持有大量股份,曾而新和Liu Xiaohui拥有,并将继续拥有对业务的重要影响力,包括有关并购、整合及出售部分或全部资产的决定权,选举董事的权力,以及决定公司其他重大事项的权力。他们可能会采取不符合我们或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这种所有权的集中可能不利于、延迟或阻止公司控制权变更,使我们的股东失去通过公司出售而获得的股份溢价机会,导致我们普通股的股价下跌。即使其他股东反对,他们也可能采取这些行动。
我们还面临与企业架构和中国监管环境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企业历史和架构
我们通过上海点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业务。这家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初。2017年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成立了Golden Bull Limited,作为离岸控股公司,控制此前的公司Point Cattle International Limited。2017年3月,我们成立了香港全资子公司Point Cattle Group Company Limited,而该公司又在中国大陆境内成立了全资子公司Shanghai Fuyu Information and Technology Co.,Ltd.(WFOE)。通过WFOE、点牛,以及点牛大股东之间的协议安排,我们控制点牛的93.2%股份。这样的协议让我们实际享受点牛93.2%的经济权益。
除点牛之外,WFOE还与成立于2017年2月的Shanghai Baoxun Advertisement Design Co.,Ltd.以及该公司股东达成了一系列协议。该公司目前尚未开展任何运营。然而我们期望未来,该公司可以参与到在线广告的设计和制作,以及在线平台的营销调查服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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