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在国家体育总局举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正式对外公布。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蔡振华就有关情况做一简要说明,其讲话如下——
今天下午,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召开了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刘延东副总理亲自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先做一个简要说明。
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3月8日,国办印发了《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下发后,各部门积极行动,努力推动足球改革。
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指导推动改革。
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部署,国务院于3月23日批准建立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担任召集人,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改革办、国务院办公厅、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共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系会议成员。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有:对足球改革发展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统筹推进《总体方案》实施,督促检查足球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足球改革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延东同志已先后主持召开了两次联席会议。在4月2日召开的第一次联席会议上,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推动足球改革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总体方案》工作,刘延东同志就推进《总体方案》的实施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在6月3日召开的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听取了体育总局、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中国足协调整改革的设想,听取了各成员单位落实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等情况,刘延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抓紧抓好中国足协调整改革这一“龙头”工程,抓紧落实《重点任务分工细化方案》,部门协同推进改革,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4月20日,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联席会议办公室正式组建。办公室由蔡振华同志担任主任,上海市体育局原局长李毓毅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中国足协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张剑同志担任副主任,成员分别来自体育总局有关司局和中国足协。办公室主要负责按照联系会议的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总体方案》的落实,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做好承上启下工作,提出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等。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办公室拟定了工作规定,建立了工作机制,召开了两次联络员会议。
二、体育总局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总体方案》印发之后,体育总局把积极稳妥地进行中国足协调整改革、实现与中国足协脱钩作为贯彻落实工作的“龙头”和头等任务抓紧抓好。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为主体的足球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了由机关各司局和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足球改革工作小组,全面、周密、细致地研究了中国足协调整改革,体育总局与中国足协脱钩所涉及的职能划分、人事、财务、资产、外事等方面措施与政策,帮助中国足协论证提出新的协会基本架构、组成方式以及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等,与国务院相关部委反复沟通、协商后拟定了《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
体育总局对中国足协扶上马,送一程,接下来将与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抓紧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的落地和到位。
三、各部委大力支持足球改革
外交部坚持最大力度支持,显示最大力度灵活性,在中国足协外事管理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了制定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国足球场地建设规划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前着手、广泛调研、深入分析、谨慎论证、反复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初稿。
教育部积极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完善政策体系,积极开展足球活动,推进校园足球普及,并已经完成了一系列规划文件的制定工作。
民政部积极参与中国足协总体框架设计,为中国足协调整改革方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财政部贯彻《总体方案》要求,在调整俱乐部运动员转会手续费政策、成立足球基金会、加大财政投入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动担当,主动协调部内相关司局,联合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协深入地方足协、俱乐部等调研,对俱乐部劳动合同管理等问题进行调研。
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都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足球改革发展任务,以最大力度,积极抓紧时间推进落实。
四、调整改革中国足协,理顺足球管理体制,创新中国特色足球管理模式。
整个足球改革方案的实施,组建新的中国足球协会是龙头。只有把足协改革到位,才能带动改革工作步入良性的轨道。《总体方案》印发以来,我们将中国足协调整改革作为头等任务抓紧抓好。经过全面、周密、细致的论证,并与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确定相关政策,我们拟定了《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各项政策措施。具体的内容已经发给大家了,我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为保障脱钩后中国足协能够平稳过渡和顺利运行,我们拟定了《中国足球协会内部工作规则》。《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中国足协运行的主要依据、秘书处部门和岗位设置计划、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公文办理审批办法、工作要求等。
关于中国足协的调整改革工作,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深认识:
(一)中国足协调整改革的三大创新
1、体制机制的创新。
脱钩前,中国足协是体育总局的下属直属单位,完成体育总局下达的各项任务;脱钩后,体育总局不再是足协的上级主管单位,中国足协将独立自主开展各项活动,服务会员。
2、发展方式的创新。
脱钩前,中国足协依附于体育总局,依赖财政资金的投入,被动完成各项任务;脱钩后,中国足协将更多融入社会,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整合各方面资源,营造良好氛围,主动推动足球项目发展。
3、社团管理模式的创新。
脱钩前,足球中心和中国足协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体育总局是中国足协的主管单位;脱钩后,足球中心适时撤销,工作人员转换身份,中国足协在完善协会章程基础上自主办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等方面拥有自主权,体育总局不再作为中国足协的主管单位,对中国足协主要是要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中国足协调整改革的四大特点
1、建立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
根据《章程》,会员大会是中国足协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中国足协重大事项;执委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同时有权对会员大会权限意外的所有事务做出决定。会员大会和执委会共同组成了中国足协的决策层,行使中国足协的决策权。
根据《章程》,秘书处是中国足协常设办事机构,执行会员大会、执委会的决议,处理中国足协日常行政事务等,是中国足协的执行层,行使中国足协执行权。
目前《章程》对中国足协的监督层和监督权的设计有所欠缺,完善中国足协的监督层,行使中国足协监督权既是《总体方案》的要求,也是脱钩后完善中国足协内部治理结构、保障中国足协正常有序运行的现实需要。根据《中国足协改革方案》,中国足协将同时接受中国足协纪委、党委的内部监督和体育总局、民政部等相关单位的外部监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将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足球、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国际专业交流等领域优秀人才,确定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实行竞聘上岗制度,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强化竞争机制,优胜劣汰。
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基础。中国足协调整后,将按照社团法人机制运行,不再受编制等原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束缚。将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足球、体育管理、经济、法律、国际专业交流等领域优秀人才,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为确保能够吸引并留住最优秀的人才,秘书处的薪酬水平将具备较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实行竞聘上岗制度,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强化竞争,优胜劣汰。
3、真正实现决策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去行政化迈出第一步。
原中国足协常设办事机构是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足球中心”),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中国足协的会员大会和执委会的决策权发挥不充分,足球中心实际上既行使了中国足协的决策权,同时又行使了中国足协的执行权。本次改革后,明确秘书处仅行使执行权,决策权归会员大会和执委会,真正实现了决策权和执行权相分离。
中国足协还将通过加强自主意识教育,帮助会员大会和执委会充分发挥决策作用;通过稳定收入来源,消除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增强发展底气;通过改进管理方式,改变简单套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方式的做法,探索符合中国足协特点的管理模式,逐步去行政化。
4、加强行业自律,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和监督。
坚持按照《章程》办事,按照运行机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大会作财务报告,根据社团登记管理单位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开中国足协财务状况,主动接受社团登记管理单位和第三方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接下来,中国足协调整改革将重点健全一个体系、完成三个调整,制定五个文件,实现五个自主。
健全一个体系:优化协会领导机构,健全协会管理体系。结合《总体方案》内容,接下来将着重加强协会的治理制度和机制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国足球协会章程》,实现中国足协工作的规范化和足球行业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加强会员协会建设,制定符合实际的会员准入标准,鼓励并吸纳支持行业足协及各类专项足球组织,逐步优化地方足协的层级结构。进一步优化执委会结构,减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增加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经济界或法律界的社会人士代表,未在地方足球协会任职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代表不再担任中国足协执委。进一步健全专项委员会,科学、合理设置各专项委员会,规范各专项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利用专项委员会机制管理足球专项业务。进一步健全中国足协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各类会议制度,优化决策程序,加强各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建设。
完成三个调整:完成协会工作机构改革和人员队伍调整、协会财务制度和国有资产调整、外事工作程序和权限调整。
完成协会工作机构改革和人员队伍调整。将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由事业单位完全转变为中国足协常设办事机构。按党管干部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人员的岗位转换和工作安排。足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进入中国足协工作,免去事业单位职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足球中心在编在岗人员,根据个人意愿一次性选择去留。改革后,中国足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同工同酬,公平竞争,统一考核。
完成协会财务制度和国有资产调整。中国足协不再作为中央预算单位,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帐、独立核算,实行财务公开,接受审计;由专业机构对足球中心及其下属企业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后,相关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中国足协使用。
完成外事工作权限和程序调整。中国足协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协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按现行外事管理规定办理,其出访次数、团组人数、在外天数根据工作需要据实安排,不受因公出国批次限制;协会中的其他人员持普通护照出国参加国际足球活动,承担协会外事任务;中国足协可向与本协会有合作关系的外国人发出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制定五个文件:中国足协调整改革不可能短时间一步到位,要通过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来实施,主要包括:
体育总局党组制定关于中国足协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办法;体育总局制定中国足协脱钩后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外交部会同体育总局提出中国足协外事管理工作政策措施;体育总局会同民政部制定中国足协主要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中国足协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提出政府购买服务的清单目录和具体措施。
实现五个自主:即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计划制定、财务和薪酬管理、人事管理、国际专业交流等方面的自主权。
下面,我就媒体朋友们关心的一些重点问题,先作一个简要的说明和回答:
一、改革后的中国足协的定性。
答:调整改革后的中国足协既是团结全国足球组织和个人共同发展足球事业、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又是根据法律授权和政府委托管理全国足球事务、具有公共职能的自律机构,承担了体育部门在足球领域的管理责任。改革应当全面反映并实现中国足协的职能定位。
二、足协与总局脱钩过程会持续多长时间,在此期间足协工作如何过渡。
答:《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下发后,中国足协的调整改革工作就已经开始了,目前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经制定并下发了《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以下简称《中国足协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各项政策措施。
目前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各项任务。还要制定任务分工,完成配套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各部门将加快工作,抓紧完成。今年年底中国足协会员大会前应当完成主要工作任务。
三、新足协领导机构将如何产生,未来足协主席是否还由总局领导兼任?参选足协主席有哪些条件限制?
答:新中国足协领导机构的产生我们将按照《总体方案》和《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产生。领导机构将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代表、地方及行业足球协会代表、职业联赛组织代表、知名足球专业人士、社会人士和专家代表组成。
未来中国足协主席将由中国足协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参加中国足协主席选举的条件按《章程》规定。
对于大家关心的谁做足协主席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第一,足协领导成员,包括主席,都是要按照产生程序将按照《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由会员或执委会成员提名,经执委会向会员大会提交,由会员大会投票选举产生。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愿报名或者海选产生,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第二,中国足协改革的核心是体制机制的转变,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制度,好的体制机制制度可以促进事业的发展,而不是简单的人或者领导职务问题。第三,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足协主席情况都不一样,还是要根据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第四,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只要是对事业发展有利的,我都支持。我无论在什么岗位,我都会尽自己最大能力,为足球事业发展服务。
四、与总局脱钩后,足协将主要负责哪些工作,总局将负责哪些工作。
答:与总局脱钩后,中国足协主要负责团结联系全国足球力量,推广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制定行业标准,发展完善职业联赛体系,建设管理国家足球队。体育总局在足球方面的工作主要是购买中国足协服务,为中国足协提供各类保障服务和监管中国足协。
五、《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提到“将在中国足球协会设立党委,由体育总局党组领导”。党委在足协中起到什么作用,领导足协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果派驻党委后,足协与现在的足管中心有何区别。
答:党委主要是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人才政策,加强协会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日常管理。中国足协设立党委与中国足协独立办会没有冲突。2015年6月16日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社会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与社会组织的性质不冲突。
六、足协与总局脱钩后,职业联赛的发展、经营将由谁来负责。
答:根据《总体方案》,未来将建立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的职业联赛理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职业联赛,合理构建中超、中甲、中乙联赛体系。中国足协从基本政策制度、俱乐部准入审查、纪律和仲裁、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对理事会进行监管,派代表到理事会任职。
七、足协与总局脱钩的改革对其他项目中心是否具有示范效应。
答:中国足球改革是体育改革的“突破口”和“试验田”,中国足协与体育总局脱钩,其经验可供其他项目协会改革参考。
八、足协与总局脱钩后,将不再具有行政级别,未来如何以一个民间协会组织的身份与赛区所在地相关机构进行协调沟通。
答:依法依规进行沟通,办赛。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将大力支持并积极协调各级相关行政部门支持配合足协开展各项活动。这是一个边改革边探索边完善的过程。